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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应对跨境犯罪 中外专家建言打出“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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携手应对跨境犯罪 中外专家建言打出“组合拳”

公开信息显示,尚诚消金的贷款业务按照渠道划分可分为股东方携程场景业务、互联网业务和线下业务。

文|消金界

  北京11月25日电 (记者 张素)跨境犯罪、电信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涌现,给区域安全与发展带来新的挑战。近日,来自中国与东盟国家的专家学者围绕携手应对跨境犯罪,分享治理经验,探讨加强合作。

11月21日,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开幕。图为论坛开幕式现场。 记者 何蓬磊 摄

  跨境犯罪构成严峻挑战

  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其中一场分论坛聚焦“中国—东盟跨境犯罪治理”议题。与会专家学者认为,当前跨境犯罪已构成严峻挑战。

  “虚拟货币跨境洗钱因具有匿名性、技术复杂性、无国界性特征,是全球化的‘黑灰产业链’,正严重冲击各国金融安全与司法秩序。”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副所长陈坚在会上说。

  柬埔寨最高法院总检察院副总检察长潘·万拉特指出,电信诈骗是快速演变、影响广泛的区域性威胁,具有犯罪中心离岸化、作案手段跨境化等特征,并与人口贩运、强迫劳动等犯罪相互交织。

  澜沧江—湄公河综合执法安全合作中心联合行动协调部副主任谢正军直言,澜湄区域犯罪活动已从“单点风险”演变为“结构性威胁”,其中,毒品犯罪持续高位运行,呈现“高产能源头+多通道外流”的显著特征。

  “东南亚跨境犯罪已形成电信诈骗、人口贩运、毒品犯罪等多重犯罪形态交织的复杂网络,呈现出明显的组织化、跨国化和技术化特征。”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丁胜明说,这些犯罪不仅严重破坏区域经济秩序,更对各国社会稳定构成威胁。

  各方行动取得积极进展

  打击犯罪需要司法部门共同发力,以加强协调、增进互信、提升区域打击跨国犯罪合作。记者从会上获悉,各方纷纷采取行动,取得一系列积极进展。

  “必须以问题为导向精准打击新型犯罪。”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海龙介绍说,通过本地律所与越南、老挝等东盟成员国签订相应合作协约,实现了对犯罪的前端预防与后端保障。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大槐说,重庆检察机关创新推出“规范衔接、机制创新、检校协作”三维治理路径,通过建立证据分级审查标准、三级协作办案专班等机制,有效提升了跨境犯罪治理效能。

  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副总队长陈应平说,重庆警方通过构建多警种协同作战机制,整合刑侦、网安、经侦等专业力量,建立跨境犯罪线索集中研判平台,实现对犯罪团伙的全链条打击。

  东盟国家在跨境犯罪治理方面也有各自经验。

  柬埔寨内政部国务秘书高万南表示,柬埔寨与中国开展多阶段联合行动,在引渡条约执行、数字证据联合认证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区域合作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老挝高度重视国际合作,已与中国、越南、柬埔寨等国签署了多项引渡条约和刑事司法协助条约,构建了严密的国际合作网络。”老挝司法部副部长严楚·孔奇说。

  “缅甸正与周边国家尤其是中国紧密合作,共同打击网络诈骗、电信诈骗等跨境金融犯罪。”缅甸法律事务部法律咨询司副司长敏敏泰提到,缅甸与中国、老挝、泰国发起联合执法行动,取得显著成效。

11月21日,第七届中国—东盟法治论坛在重庆开幕。图为论坛开幕式现场。 记者 何蓬磊 摄

  后续如何打出“组合拳”

  跨境犯罪问题成为影响区域安全稳定的重要因素,本届论坛旨在推动各方凝聚共识、深化合作,共同构建更加完善的区域安全治理体系。

  面对当前跨境犯罪向网络化、组织化、跨国化、数智化发展的新趋势,云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永华建议,进一步构建区域执法协作机制,强化数智化治理能力建设,完善跨境犯罪法律规制体系,共同提升区域跨境犯罪治理效能。

  “当前跨境犯罪治理亟须立法创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程雷说,建议“将涉外案件界定方式由‘以人为中心’扩大至‘人+财产+证据’三位一体的新范畴体系”,此外也要建立外国法查明机制。

  马来西亚联邦高等法院法官钟有财建议建立中国—东盟司法学术网络,搭建案例与研究资源共享平台,并通过司法外交和数字司法建设,推动电子证据跨境认证和在线听证会应用。

  在越南河内法律大学高级教师阮琼英看来,应更新谅解备忘录、完善工作计划,构建更加灵活、高效且可持续的合作机制。

  从建立中国—东盟虚拟资产服务提供商信息共享机制,到建立反洗钱情报快速交换通道;从构建数字证据共享体系,到推进数字证据互认和引渡条约衔接;从构建统一的区域法律框架,到确立企业的反犯罪义务……与会专家学者表示,未来需要打出“组合拳”,实现全方位协同合作,共同筑牢区域安全屏障。(完)

 
本文为转载内容,授权事宜请联系原著作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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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诚消金披露渠道名单,合作互联网流量平台

公开信息显示,尚诚消金的贷款业务按照渠道划分可分为股东方携程场景业务、互联网业务和线下业务。

文|消金界

近日,尚诚消金在官网披露了《产品合作机构信息公示》,对最新合作平台进行公示。

统计发现,除了股东方携程场景,尚诚消金主要合作了包括蚂蚁、字节等在内的11家头部互联网平台,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尚诚在与微众银行探索联合贷款合作。

公开信息显示,尚诚消金的贷款业务按照渠道划分可分为股东方携程场景业务、互联网业务和线下业务。

其中,股东携程的场景是公司发展最大的优势,该业务一度占比达30%,如今受单一合作场景集中度限制,该业务占比逐渐降低为20%。

同时,近年来,尚诚消金建立了多元化贷款拓展渠道。不过尚诚消金线下业务占比较低,且投放呈下降趋势,截至2024年末,其线下业务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比重仅为0.76%。

01、股东方携程场景:占比20.60%

尚诚消金成立于2017年8月,截至2024年末,其注册资本金为16.24亿元,股东为上海银行、携程旅游、德远益信投资和无锡长盈科技,四家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2.74%、42.18%、7.70%和7.39%。

作为二股东,携程旅游一直给了尚诚消金不少场景支持。携程金融负责数据经营和分发,尚诚消金提供消费信贷和资产经营,二者已经形成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截至2022-2024年,尚诚消金通过携程场景分别发放贷款148.42亿元、292.59亿元、268.35亿元,实现贷款余额37.97亿元、58.55亿元、47.99亿元,携程旅游客户渠道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比重为29.11%、29.10%、20.60%。

据公开信息,尚诚消金2024年与携程的关联交易规模共计1.96亿元,包括向股东携程旅游关联公司北京互金新融科技有限公司支付客户资源导流费用1.93亿元,向西安趣携金融服务有限公司支付催收服务费用0.02亿元。

不过,受单一合作场景集中度限制,携程场景占比正在逐渐降低,与此同时,尚诚消金正在加大与股东方以外各平台互联网渠道的合作。

02、合作互联网流量平台

与此同时,出于丰富客户渠道来源、提升自身多元化服务能力以及降低渠道集中度较高带来的相关风险等方面的考量,尚诚消金着力优化贷款业务结构,业务结构逐渐向非股东互联网渠道倾斜。

截至2024年末,尚诚消金通过非股东方渠道获取的其他线上业务贷款余额占贷款总额比例为78.64%。

在具体模式上,合作平台方将有贷款意向客户按照合同约定筛查要求,推送至尚诚消金,尚诚消金再按照自身风险偏好进行客户选择,为符合自身风控要求的客户提供个人消费贷款服务。

03、联合贷合作平台:微众银行

此外,尚诚消金还与微众银行共同出资,开展联合贷款合作。截至2024年末,尚诚消金联合贷款余额为5.44亿元,占贷款总额比重为2.33%。

在该合作中,根据双方各自风险偏好,按照独立风控原则对客户进行风控审核,对通过双方风控审核的客户进行联合放款,并根据合作协议书面约定的双方权责义务,共同为客户提供相应的后续服务。出资比例方面,尚诚消金与微众银行联合贷款出资比例以7:3为主,联合贷款未采用增信担保措施。

随着各家金融机构陆续公示合作机构名单,可以看出,24%资产占比、助贷平台规模以及客诉率,是金融机构最为看重的因素。

一面与传统头部流量平台的良好合作关系,稳定获客量及获客质量,另一方面,加大对新兴流量平台资源的挖掘力度,丰富自身服务对使用场景和客户群体的覆盖,这是各家金融机构的主要合作策略。

与此同时,随着助贷新规9号文的落地,金融机构也在加大对合作渠道的筛选力度。以尚诚消金为例,尽管其整体定价向中低定价区间移动,但公司表示,其投放贷款利率均在24%以下,未突破监管对于消费贷款最高利率定价水平。

24%资产占比、助贷平台规模、客诉率,目前来看,这是各家金融机构在选择合作平台时最为看重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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